时间:2021-07-18 浏览量:6024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》(中发〔2021〕1号)部署,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“十三五”时期,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全力以赴抓重点、打基础、补短板,“三农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,粮食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,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,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%,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“两个高于”,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,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加快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。
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,民族要复兴,乡村必振兴;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,稳住农业基本盘、守好“三农”基础是应变局、开新局的“压舱石”。“十四五”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,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,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,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任务,深入实施“84549”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“十大工程”,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、八次全会和